初创支持。参展项目所在机构为初创型企业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
入园支持。参展项目所在机构可优先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享受在园优惠政策。
企业培育。支持参展项目所在机构参评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级,由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供专属服务。
职称评价。支持参展项目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参评高级职称。
高端人才培养。对参展项目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进行重点培养,可参加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人才研修班等活动。
青年人才培养。参展项目所在机构可优先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等。
需求对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会,组织参展项目所在机构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用人单位进行需求对接。有金融服务需求的,帮助申请我市投资基金,对接行业投资人、投融资机构。
各落户区(含功能区)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可为获奖团队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与我市合作的海外引才机构(含海外招才引智专员)积极宣传推介大赛,并向大赛推荐不少于10个海外团队报名参赛(海外招才引智专员推荐不少于5个)的,可获得推荐渠道奖励:每推荐1个团队进入决赛,可获得1000元奖励;推荐团队在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可再相应获得每个团队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外地获邀来津参加决赛的创新团队成员(最多2人),可安排食宿,并给予来津旅费资助。其中:欧美澳洲团队成员来津给予每人最高6000元国际旅费资助,亚洲团队成员来津给予每人最高4000元国际旅费资助,国内团队成员来津按照合理路程的实际发生金额资助。
不按照项目领域区分,通过各区、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推荐后,直接参加决赛,请联系各区、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报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