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制定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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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引育一批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的创新创业项目,进一步扩大“海河英才”品牌影响力,有力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发展,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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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主题
智汇津门 创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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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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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侨务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协调、政策支持等工作,组委会主任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主办、协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媒体宣传、赛事合作、后勤保障、颁奖仪式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各主办、协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评审委员会
由大赛组委会从全市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中邀请知名行业专家、企业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及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在大赛组委会监督下开展评审工作。
(四)支持单位
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洋海棠投资管理中心。
(五)大赛金融服务商
渤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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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设置
此次大赛包括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人力资源服务赛四项子赛事。其中,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为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赛天津赛区选拔赛,人力资源服务赛为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天津选拔赛。
(一)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本市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报名参赛。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赛
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设置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3个组别,每组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等7个赛道,面向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团队,选拔推荐优秀博士后科技项目,推动博士后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打造我市面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赛事平台。
(三)海外人才创业赛
赛事共分5个组别,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新能源新材料组、高端装备制造组和综合组。面向海外人才创业项目,各类具有海外留学和研究经历的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未在津注册。
(四)人力资源服务赛
赛事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主体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法人单位。通过比赛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程度和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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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选手可按四项赛事具体要求报名,不得兼报。往届“海河英才”创业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银、铜奖获奖项目不能参加。
(一)劳务品牌专项赛
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10年的企业或机构均可报名,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赛
1.创新赛参赛条件。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在我市的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2.创业赛参赛条件。参赛项目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团队负责人须在我市,团队所在企业应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3.揭榜领题赛参赛条件。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张榜公布的重点课题、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等项目需求,由我市单位的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进行揭榜。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但不得为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
以上各组别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2。
(三)海外人才创业赛
1.团队类。报名主体应为3人(含)以上的人才团队,团队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一位具有海外学习背景或海外创新创业经验的成员,团队参赛项目尚未在津注册成立企业。
2.个人类。参赛项目核心成员之一应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获取博士学位,参赛项目应有在津合作和转化意向。
以上各类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3。
(四)人力资源服务赛
参赛主体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法人单位,非上市公司,参赛项目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应为企业专职从业人员。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参加初创组比赛,之前成立的参加成长组比赛。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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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安排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
2023年7月举办大赛启动活动,发布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人力资源服务赛具体要求。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2023年7月至11月。分别举办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人力资源服务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各子赛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第三阶段:全国比赛
2023年10月至11月,分别组建天津代表队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
(四)第四阶段:颁奖仪式
2023年12月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为本届赛事及参加全国大赛获奖项目现场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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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一)劳务品牌专项赛。
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 6个。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4万元、3万元、2万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赛。
创新赛按7个赛道分为7组,每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个,优胜奖若干(不超过天津赛区选拔赛决赛项目的一半,下同);创业赛分为5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高端装备制造组、新能源新材料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每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个,优胜奖若干,其中综合组增加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揭榜领题赛分3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均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若干。以上合计一等奖16个、二等奖19个、三等奖23个。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海外人才创业赛。
按5个组别共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5个、优胜奖若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1万元,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人力资源服务赛。
初创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成长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已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机构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尚未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机构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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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一)匹配奖励。
参加本届大赛的项目,被我市推荐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并获奖的,分别按照子赛事有关规定给予匹配奖励。
(二)落地奖金。
海外人才创业赛获奖项目团队于赛后一年内在津注册企业,且满足相关条件的,经市、区人社部门认定发展良好后,分2年给予一等奖16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落地奖金(每年发放50%,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人力资源服务赛获奖项目中参赛主体尚未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在津落地后,满足条件的由所在区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奖金。
(三)推荐渠道伯乐奖。
鼓励有海外创业项目资源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积极宣传推介海外人才创业赛,推荐3个(含)以上团队参加海外人才创业赛的,可获得奖励:每推荐1个团队进入决赛,可获得1000元奖励;推荐团队在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可再相应获得每个团队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公职人员不享受此奖励。
(四)人才项目支持。
获奖项目负责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人社部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最具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项目等专项。在博士后全国大赛总决赛获金、银、铜奖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我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滨海新区及其开发区的人才项目计划。
(五)职称评价支持。
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分别按照子赛事有关规定给予职称评价方面支持。事业单位聘用相关人才,没有常设岗位,但符合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市参赛项目激励措施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特设岗位形式聘用。
(六)创业场地支持。
推荐获奖项目或企业入驻天开高教科创园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孵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站式创业服务、创业房租补贴及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七)补贴支持。
参赛的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八)金融支持。
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符合条件者可向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创业种子基金、天使母基金、滨海产业基金、海河产业基金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天津市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或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最高1000万元个人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
(九)服务保障支持。
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级别“海河英才”卡及“滨城人才服务证”,在居留、出入境、通关、职称评审、单位聘用、社会保险、金融服务、配偶就业、落户、公积金、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可免费参加“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创新创业训练营、高级研修班等活动等特色培训课程。支持获奖项目团队注册的企业加入对应领域的天津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立定点联系机制,由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供专属服务。“津心融”为获奖项目团队注册企业提供全程专业融资服务,帮助对接风投、创投机构,提供融资方案。
(十)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所在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及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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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宜
(一)市人社局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负责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与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大赛;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负责协调解决大赛中的各项问题。
(二)市财政局负责大赛资金保障工作;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侨办负责宣传动员、项目推荐等工作;市金融局负责金融政策宣传、扶持工作。
(三)滨海新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新闻发布会、赛事组织、颁奖典礼等具体落实工作;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承办劳务品牌专项赛;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负责大赛官网建设工作;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
(四)各区人社局会同所在区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负责做好大赛宣传、项目发动、组织报名,积极推荐与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相契合的人才、项目参赛,并做好参赛项目的落地支持、政策兑现、跟踪服务等工作。
(五)渤海银行负责做好大赛金融服务。
(六)大赛期间的线下活动按照当时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对活动组织成效明显的区人社局、委办局及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博士后创新创业赛获奖团队符合条件的博士后,颁发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鼓励获奖项目所在区及所在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获奖项目奖励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